何云凤律师自参加工作以来,主要致力于民商事类诉讼、仲裁与执行,金融不良资产清收业务,以及为各类金融机构、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非诉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曾为中国银行、恒丰银行、国民信托、东方资本、国寿养老保险、郑州金州水务集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中石化、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文物局、中国外文局、《光明日报》、《求是》杂志社、科技会堂、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眉州东坡等各类客户提供过诉讼代理、非诉专项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代理烟台隆城置业有限公司等执行异议之诉最高院再审案,驳回对方再审申请;
办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店支行最高院执行监督案,驳回对方申诉;
代理陕西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最高院二审案,调解结案;
代理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新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监督案;
代理中建一局诉青岛某公司、山东省某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标的额6亿元;
代理深圳东方小微兴合伙企业与大连金沐、顾振羽等标的额1.7亿元股权回购合同纠纷案,胜诉后进入执行阶段;
代理中国某能源公司与内蒙古某集团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驳回对方撤裁申请;
代理某医院与某项目管理公司标的额2亿元项目协议书争议案件,胜诉;
代理恒丰银行、宁波某合伙企业东方索契项目标的额3亿元股权回购合同纠纷仲裁案,和解并收回全部款项;
代理郑州某水务有限公司与郑州某管委会BOT特许经营协议仲裁案及退出补偿诉讼案(总标的额1.5亿元),胜诉并达成执行和解回款;
代理中交某公司与北京建筑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仲裁案;
代理方正证券下属基金在北仲、贸仲、上国仲、长沙仲裁委、合肥仲裁委等仲裁委的股权回购合同纠纷案;
代理华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山西路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13个债务人标的额6亿元执行案;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北京陇悦矿业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清鸿同创、鸿基骏业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某股权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项目;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某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某国有资产转让项目;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某并购项目;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债务处置项目。
《仲裁员的思维——以商事仲裁与民商事审判比较为视角》,法律出版社2025年4月出版;
《中国独立保函法律实务精要与判例详解》,法律出版社 2020年出版;
《“新冠疫情”商事争议中“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适用》,获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2020年研究课题论文评选二等奖。
中国律师职业资格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经济法学 硕士